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3-063
转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 22 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
相关规定,对《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
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
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内网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
示,公示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共计 10 日),在公
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股东等与激励计划相关人员可通过书面或通讯形式向公司
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
名单和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
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
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