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洪涛股份
股票代码:002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刘年新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陈远芬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股份变动: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东质押股票
被国信证券强制执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
签署日期:2023 年 11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洪涛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洪涛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年新、陈远芬
公司、洪涛股份、上市公司 指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刘年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30119560922***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任职情况:刘年新先生最近五年担任洪涛股份董事长。
(二)陈远芬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142519620303***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任职情况:陈远芬女士最近五年未担任洪涛股份董事、监事、高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刘年新先生与陈远芬女士为配偶关系,为法定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东质押股票被国
信证券强制执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主动减持上市公司
股票或质押股票被国信证券强制执行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 次 权 益 变动 前 , 信息 披 露 义务 人 刘 年新 及 陈 远芬 共 计 持有 洪 涛 股 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 次 权 益 变动 后 , 信息 披 露 义务 人 刘 年新 及 陈 远芬 共 计 持有 洪 涛 股 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
士自前次收购报告书(2022 年 7 月 11 日)起,其拥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的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96 号”文核准,深圳洪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开发行了 1,200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 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16]537 号”文同意,公司 12 亿元可转债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洪涛转债转股期为 2017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截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洪涛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490,954,257.00 股。
(二)协议转让
成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刘年新先生与曾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的《股份转让协议》,刘年新先生拟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曾富转让洪涛股份(证券代码:002325)3,514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2.00%),以偿还其在国信证券部分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
票质押风险。
协议转让完成后,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360,246,478 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756,514,205 股的 20.51%。
(三)被强制执行
股票被动减持暨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关于控股
股东部分股票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因刘年新先生
与国信证券就股票质押贷款延期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刘年新先生部分质押股票被
国信证券实施强制执行,被强制执行数量为 22,323,383 股,占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
司总股本的 1.2709%,所获资金全部用于归还其在国信证券的贷款。
被强制执行后,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综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合计持股比
例由 24.76%减少至 19.24%,合计持股比例减少 5.5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
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占当时总股本 占当前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
刘年 件股份
新 有限售条
件股份
陈远 无限售条
芬 件股份
合计 395,386,478 24.76% 337,923,095 19.24%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数据为刘年新、陈远芬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本次权益变动
后持有股份”的数据。“有限售条件股票”为刘年新先生因公司董事长身份而导致的高管限售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质押占 质押占 冻结占 冻结占
股东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数 其所持 公司总 累积冻结数 其所持 公司总
持股比例
名称 (股) 量(股) 股份比 股本比 量(股) 股份比 股本比
例 例 例 例
刘年
新
陈远
芬
合计 337,923,095 19.24% 321,156,617 95.04% 18.28% 194,021,722 57.42% 11.05%
说明:数据来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 2023 年 11 月 21 日的数据。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
质押股份 321,156,617 股,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5.04%,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18.2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因股权协议
转让和质押股票被国信证券强制执行导致股票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方式 时间 均价(元/股) 数量(股) 比例(%)
刘年新 协议转让 1.1700 35,140,000 2.00
日
集中竞价交 2023 年 8 月 21
刘年新 易(国信证券 日-2023 年 11 月 1.6575 22,323,383 1.27
强制执行) 21 日
合计 57,463,383 3.27
说明:表格中比例总股本基数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 2023 年 10 月 30日股本。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
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年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日期:2023 年 11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二)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远芬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日期:2023 年 11 月 21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
司 地
股票简称 洪涛股份 股票代码 002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刘年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一)名称 人注册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陈远芬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二)名称 人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
减少√ 有√无□
数量变化 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
第一大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股东质押股票被国信证券强制执行;
协议转让√:协议转让 3514 万股洪涛股份股票;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395,386,478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 24.76%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337,923,095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19.24%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减少 57,463,383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下降 5.52%
在上市公司中拥 权益变动期间:2022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权益变动方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东协
动的时间及方式 议转让、股东质押股票被国信证券强制卖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否√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