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就上述交易拟定了《关于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
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告的议案》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有关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内容,经审慎分析,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的各个重要方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构成的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及规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相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分红回报规划》,在保持公司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该规划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邓中亮
李华杰
任 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