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3-6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5)。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 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
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225,807 股至 6,451,612 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至 0.4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0760-87885669
邮箱:dsh@zsjr.com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事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
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