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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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
见落实函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
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对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
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2.5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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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成本费用变动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商誉减值测试、存货跌价
准备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等相关因素,合理预测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分析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是否持续满足相关发行条件。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所收到你公司的回
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
请你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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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1 月 2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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