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北
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北汽蓝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北汽蓝谷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851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286,193,039 股,最终实际发
行数量为 1,286,193,039 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6)。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本次
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汽车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的合计 663,815,871 股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向特定对象发
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5 日(非交易日顺延);其余 10 名发行对象所认购的 622,377,168 股股票的锁
定期为自向特定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6 个月,可上市流通
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7 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
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中,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认
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持有人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22,377,168 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占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股数量
号 量(股) 数量(股)
例(%) (股)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
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 1 号
广东华辉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辉尊
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京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
国创优势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合计 622,377,168 11.17 622,377,168 -
五、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61,258,758 -622,377,168 1,038,881,59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912,244,411 622,377,168 4,534,621,579
合计 5,573,503,169 - 5,573,503,169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
上市流通时间等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宇威 刘世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