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 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1-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作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
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转让对价的确认符
合客观事实,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佩华、张巍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欢瑞世纪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