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
近日,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
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发来的《关于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的告知函》,被告知博源集团第一大股东戴连荣先生受让
博源集团其他股东戴昕女士持有的博源集团的 11.5925%股权,受让完成后,戴
连荣先生持有博源集团的股权由 15.3004%增加至 26.8929%。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博源集团的基本信息
博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弘立)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154,792,99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1.88%。
新能源开发;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对外投资;企业资产
管理咨询。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博源集团股权结构变动前,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稷弘立合计持有
公司股票 1,154,792,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8%,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
先生持有博源集团 12,393.2836 万元出资,持有博源集团 15.3004%股权。博源
集团股权结构变动后,戴连荣先生持有控股股东博源集团 21,783.1936 万元出资,
持有博源集团 26.8929%股权,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稷弘立合计持有公司
股票未发生变化,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本次博源集团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博源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戴连荣先生。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
况。
化。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