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0 日
(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酒店三楼水晶厅。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5)。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8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为 16.154992%。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为 13.05744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为 3.09754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海
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叶可先生、徐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数 852,152,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4.310264%;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06,900,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80.097510%。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股数 849,253,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3.989441%;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04,001,9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78.975282%。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 2:《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股东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何涛峰先生作为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
划的参与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2,429,507 股不计入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874,584,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7.053826%;反对股数 26,548,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946174%;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31,762,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89.722101%;反对股数 26,548,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10.277899%;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何涛峰先生作为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
划的参与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2,429,507 股不计入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873,404,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6.922813%;反对股数 27,729,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77187%;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30,581,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89.265055%;反对股数 27,729,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10.73494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股东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何涛峰先生作为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
划的参与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2,429,507 股不计入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873,223,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6.902761%;反对股数 27,910,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97239%;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30,400,9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89.195101%;反对股数 27,910,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10.804899%;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股东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何涛峰先生作为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
划的参与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2,429,507 股不计入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874,753,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7.072569%;反对股数 26,318,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920606%;弃权股数 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6825%。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31,931,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89.787487%;反对股数 26,318,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10.188705%;弃权股数 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彭山涛律师和张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