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 关于“宏图转债”付息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88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券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27 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3 年 11 月 28 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3 年 11 月 28 日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开始支付自 2022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
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5 号)核准,航天宏图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08.80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880.00 万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增值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137.42 万元。
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8 号)文同意,公司 100,8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宏图转债”,债券代码“118027”。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图转债”自 2023
年 6 月 2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88.91 元/股,因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事项,“宏图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62.98 元/股。详见公
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公司债券“宏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付息方案
  (一)付息期限与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
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
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二)付息方案
  本次付息为“宏图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40%(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
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0.40 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27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3 年 11 月 28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3 年 11 月 28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1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宏图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
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0.40
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 0.32(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
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
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
息网点自行承担。
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0.40 元人民币(含税)。
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
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
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的实际
派发金额为 0.40 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
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
  名称: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A 区 1 号楼 5 层
  联系电话:010-82556572
  (二)保荐机构、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巫雪薇、赵晓凤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联系电话:010-88005267
  (三)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航天宏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