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意见
我们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
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
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
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 婷 黄 辉 Benjamin Zhai(翟斌)
王 巍 方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