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
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子公司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中国
云铜(澳大利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0%股权、云铜香港有
限公司 5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经过审慎审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云南铜
业治理结构,缩减法人层级并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的长
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于定明、王勇、杨勇、纳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