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 …………………………………………………………… 第 6—9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8—9 页
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6-380 号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科技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邮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邮科技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30 号)的要求
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邮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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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邮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
订)
》(上证发〔2023〕13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邮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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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3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72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销费 60,849,056.6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55,270,943.4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 2,830,188.68
元、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787,242.4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5,653,512.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3〕6-55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
董事会决议修改后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 2019-440115-35-
制造基地项目 03-04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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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 2206-310107-04-
发项目 05-218892
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 2206-310107-04-
技术研发项目 05-180960
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 2206-310107-04-
发项目 05-861658
补充流动资金[注] 30,000.00 11,565.35 11,565.35 不适用
合 计 110,572.57 43,565.35 43,565.35
[注]总投资与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53,533,944.92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比例(%)
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
地项目
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发项目 13,070.00 2,158.97 16.52
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技术研
发项目
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发项目 5,010.00 1,337.01 26.69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合 计 110,572.57 15,353.39 13.89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7,461,320.75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6,367.92 2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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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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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
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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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倪春华是中国注册会计
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
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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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汪健是中国注册会计
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
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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