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与核心管理骨干之间的利益绑
定,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为本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郭菊娥
陆 毅
徐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