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
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红彪先生、陆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涌先
生、吴士敏先生、杨友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公
司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金桐 吴士敏 杨友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