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
于聘任高级副总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候选人的个
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定的高级副总裁任职条件,且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
资格和条件,未发现有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
独立董事:盛学军、张金若、郭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