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2023-083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3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
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03 号)核准,泰和新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
和新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340,659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56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5.0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人民币
了《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20] 000013 号)。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分
达”)
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得到了切实履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临时公告:2023-083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存续状
开户主体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态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2656000000 年产3000吨高性能芳纶 本次
泰和新材
司烟台自贸区支行 836957 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泰和新材 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 已注销
开发区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2656000000 年产3000吨高性能芳纶
民士达 已注销
司烟台自贸区支行 837021 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二、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 126560000008369
台自贸区支行 57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 3,000 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
化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注销公司在华夏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
账号:126560000008369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该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华夏银行、中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