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1-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孙惠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卢志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
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
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提名董事
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将《关于提名孙惠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卢志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晓、马新彦、马野驰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富奥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