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3-4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星期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
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女士、周晓峰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提名孙惠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提名孙惠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孙惠斌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孙惠斌,1968 年出生,籍贯湖北武汉,1990 年 7 月参加工作,2005 年 6 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外文系德语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德国汉诺威大学经济
学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一汽-大众汽
车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秘书;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部长;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大众品牌执行副总经理兼一
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秘书;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
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大众品牌执行总监);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奥迪销售事
业部执行副总经理;一汽奥迪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合作部总经理。
孙惠斌先生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战略与合作部总经理;不存在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
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提名卢志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提名卢志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卢志高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卢志高,1978 年出生,籍贯河南虞城,2002 年 8 月参加工作,2001 年 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春税务学院税务系财政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经济师。
历任一汽丰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天津一汽
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动力总成工厂代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现任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卢志高先生在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党委书记;不存
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
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 70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