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3-06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认购信托理财产品名称: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精选 1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
下简称“信托 1 号”)、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精选 2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
简称“信托 2 号”)、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精选 3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
称“信托 3 号”)(信托 1 号、信托 2 号、信托 3 号合称“本信托计划”)
? 受托方: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
? 购买金额:上述 3 个信托理财产品每个认购金额均为 10,000.00 万元,合计
认购 30,000.00 万元(公司自有资金)
? 信托期限:12 个月
? 风险提示:上述信托理财产品认购总额为 3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已提前赎回 2,956.34 万元,其余存在无法按期兑付、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
理财产品后续兑付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已采取的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托产品尚未到期。鉴于上
述信托产品面临兑付风险,公司已提前赎回信托 1 号产品的信托资金
快向公司兑付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及收益,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
利益。同时,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在必要时采用法律诉讼措施
等其他维权手段的权利,最大程度减少公司的潜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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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投资购买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的投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信托、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 1 号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人
民币 1.00 亿元认购信托 1 号产品,期限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签订了《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精选 2 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以下简
称“《信托 2 号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 亿元认购信托 2 号产品,
期限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签订了《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
精选 3 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 3 号合同》”),公司以自有
资金人民币 1.00 亿元认购信托 3 号产品,期限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二、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上述 3 个信托产品除了信托期限外,其他基本情况一致。
(一)信托合同的主要条款
委托人/受益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北京华软新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新动力”
)
产品名称: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精选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产品期限: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
购买金额:10,000.00 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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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增级人:北京华软新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精选 2 号单一资金信托
产品期限: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购买金额:10,000.00 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5.00%
信用增级人:北京华软新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精选 3 号单一资金信托
产品期限: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购买金额:10,000.00 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5.00%
信用增级人:北京华软新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托资金的投向
上述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行的且备案显示有托管人
的证券投资类资产管理计划、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
保险公司证券投资类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
且备案显示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契约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标的资管产品”);现金类金融产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
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信托业
保障基金等。
(三)信托财产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聘请华软新动力作为信托投资顾问,为信托提供
出具投资建议的服务,受托人根据华软新动力的投资建议定向投向汇盛资产量
化对冲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ZP627)。
投资顾问根据信托文件及投资顾问合同规定向受托人出具投资建议,受托
人对投资建议进行审核,如投资建议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信托文件及投
资顾问合同的规定,受托人将根据投资顾问出具的投资建议进行信托财产的交
易。如投资建议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信托文件及投资顾问合同的规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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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将拒绝执行投资建议内容。
(四)信用增级措施
委托人、投资顾问同意华软新动力作为信托的信用增级人,由其履行追加
信用增级资金的义务。信用增级人追加的信用增级资金计入信托财产,但信用
增级人追加的信用增级资金不改变信托受益权的类别,不改变受益人持有的信
托单位份额。信用增级人追加信用增级资金前后,信托单位总份额不变。信用
增级人未及时追加信用增级资金或因信用增级人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不
能履行信用增级义务的风险均由信托财产承担。
三、上述信托理财的进展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一)上述信托理财的进展及面临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托产品尚未到期。经公司对所投产品的持续跟
踪以及近期市场舆情,公司关注到上述信托产品所投资的底层产品可能面临无
法按期赎回的风险,上述信托产品可能面临无法按期兑付的风险。鉴于此次投
资款项的赎回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因此本信托
计划也存在投资本金无法全额赎回的风险。
(二)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经公司与受托人、投资顾问沟通,公司已提前赎回信托 1 号产品的信托资
金 2,956.34 万元。除上述信托产品外,公司未购买外贸信托的其他理财产品,
也未与华软新动力开展其他业务。
公司已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跟踪,积极联系督促各相关方尽快向公司兑付上
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及收益,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同时,公司已
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在必要时采用法律诉讼措施等其他维权手段的权利,
最大程度减少公司的潜在损失。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
估,加强对已购买理财产品的跟踪评估,确保委托理财的本金安全,维护好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严控投资风险,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回款进展情况,尽最大努
力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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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信托理财产品投资剩余款项可能面临无法按期兑付的风险,且存
在剩余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
定性。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理财产品后续兑付情况,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