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
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
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航膜科技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延长公司向航膜科技提出借款申请的有效期,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推动公司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
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有智 李清 王春青
刘志刚 崔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