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04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
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
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
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
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 号),公
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 万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8 元/股,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56,816.0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万元,超募资金为 56,119.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1763891_B01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
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资额
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
料项目
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
中心项目
合计 92,758.98 87,257.60
三、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
程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
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应付设备、材料、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
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
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意见,确认可以采取商业承兑汇票、银行
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后签订交易合同;涉及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外汇方式支付的,应
明确外汇种类和金额;
行公司资金审批权限,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付款单据,使用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完成款项支付;
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的情况,建立明细台账;
由募投项目责任部门确认、财务经理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并
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
金专户转入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同时抄
送保荐机构关于明细台账的内部审核情况;
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划转时间、金额、账户信
息等;
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
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
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
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
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
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
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
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支付方式,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在募投
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
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