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7
债券代码:123103 债券简称:震安转债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
(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鱼翅路云投中心
B3 栋 22 层。
(七)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涛先生。
(八)出席会议对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01,437,1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股份的 39.8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832,1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145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832,1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615,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95%;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0,0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9722%;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611,9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5%;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6,9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8627%;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5%。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此议案项下各子议案采
用累积投票制投票,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股)
编码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李涛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向东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唐均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管庆松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股)
编码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李涛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向东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唐均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管庆松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白云飞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李涛先生、杨向东先生、唐均先生、管庆松先生及白云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此议案项下各子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股)
编码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周福霖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霍文营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徐毅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股)
编码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周福霖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丁洁民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霍文营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徐毅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福霖先生、丁洁民先生、霍文营先生及徐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此议案项下各子议案采
用累积投票制投票,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股)
编码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张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温文露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股份数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提案名称
编码 (股)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张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温文露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张雪女士及温文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张强、吴尤嘉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