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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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9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丽珠生物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丽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生
物”)研发项目及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 需求, 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 金 人 民 币
                               ,其中,206,449,050.00
元计入丽珠生物注册资本金,793,550,950.00 元计入丽珠生物资本公积。
   因丽珠生物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 资的企
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
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资产(1,387,602.07 万元)的比例为 7.21%,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朱保国先生、陶德胜先生、俞雄先生、邱庆丰先生
及唐阳刚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丽珠生物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丽珠试剂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共计人民币 6,552.00 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丽珠试剂”)8.00%股权,其中,使用人民币 4,095.00 万元收购石剑峰先
生所持有的丽珠试剂 5.00%股权,使用人民币 2,457.00 万元收购李琳女士所持有
的丽珠试剂 3.00%股权。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连
交易。
   审议本议案时,关连董事唐阳刚先生及陶德胜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丽珠试剂部分股权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及 2023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二)采用现场表决
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
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
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
报》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    《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 www.hkexnews.hk ) 及 本 公 司 网 站
(www.livzon.com.cn)。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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