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专人送出和通讯方式发
出,并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玉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选举陈玉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陈玉珍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哈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名单如下: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哈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对总经理人选资格的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
续聘陈芳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陈芳德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哈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同意续聘陈志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
事会一致。
陈志贤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哈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同意续聘伍晓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一致。
伍晓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哈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钱龙宝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
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倪风云女士(简历后附)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公
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续聘叶雪飞女士为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一致。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简历
汉化工学院,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安庆帝伯格茨活塞环有限公
司、无锡蓝新科技有限公司,曾任哈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康准电
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哈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总管理处副理、证
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 年 4 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秘书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龙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钱龙宝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公司总裁室法务专员、稽核审计部专员等职,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工会主
席。2017 年 12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风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倪风云女士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