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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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1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
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了本次会议。
律法规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
务骨干,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个人利益相
结合,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二章公
司治理:第二节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丁列明先生、万江先生、JIABING WANG 先生、童佳女士、范建勋先生为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上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
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丁列明先生、万江先生、JIABING WANG 先生、童佳女士、
范建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
调动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
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贝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丁列明先生、万江先生、JIABING WANG 先生、童佳女士、范建勋先生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丁列明先生、万江先生、JIABING WANG 先生、童佳女士、
范建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
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
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
废失效;
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
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
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
  (3)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丁列明先生、万江先生、JIABING WANG 先生、童佳女士、范建勋先生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丁列明先生、万江先生、JIABING WANG 先生、童佳女士、
范建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1,018,840 股
限制性股票已归属,公司总股本由 41,746.7045 万股变更为 41,848.5885 万股,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41,746.7045 万元变更为 41,848.5885 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
数及其他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变更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贝达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 11 月)全文同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意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贝达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 年 11 月)全
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
有效履行职责,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贝
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 11 月)全
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同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进行修订。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 年 11 月)全文同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15:00 在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5)。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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