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3-02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 498 号浦东软件园 4 号
楼 2 层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4,733,62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李
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4,733,426 99.9998 0 0.0000 200 0.000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087,226 99.9996 0 0.0000 200 0.000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施部分投资项 8,778 2
目的议案》
董事、监事及 8,778 2
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淑霞、黄梦婷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