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傅冰生、吴德军、
姜永宏、李峻峰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绿
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
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
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德安、彭丽君、宋
江波、廖汉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拟作为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绿
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德安、彭丽君、宋
江波、廖汉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拟作为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
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
件;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对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管理;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
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
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
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
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德安、彭丽君、宋
江波、廖汉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拟作为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为更好地规范公司研发和生产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研发和生产整体效率,同
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
点由现有厂区西南侧变更为现有厂区西北侧,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由 2025 年 3 月延期至 2025 年 9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及《公司章
程》全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
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
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及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
序 制度变更 是否尚需提交
子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号 类型 股东大会审议
是,并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 (包括股东代
议案》 议案获得通过 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
过。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
的议案》 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
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
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
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
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审议前述议案中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星
期三)15:0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