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长许万才先生辞职事项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长许万才先生确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现任
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职务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许万才先生的辞职原
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职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衍珩、赵岩、刘柏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