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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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5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15至2023年11月17日15:00的
任意时间
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220会议室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3)。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
股份200,162,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936%,
其中:
份198,8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34%;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2%;
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代表股份1,308,07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郝志新、杨金鑫律师为本次股东
大会作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59,518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
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
代表表决结果为:赞成1,305,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3%;反对2,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决议。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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