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
临 2023-100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以自有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期投资价值及战略规划的认同。
本次增 本次增 本次增
本次增持 本次增 本次增持
序 持前持 持股份 增持金 持后持
姓名 职务 前持股比 持数量 后持股数
号 股数 均价(元 额(元) 股比例
例(%) (股) (股)
(股) /股) (%)
二、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完成情况
序 占当时总股本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股)
号 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份的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95)
。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公司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承诺,将严格遵
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股份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