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3-121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国际广场26层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
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人,代表股份698,001,9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653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26人,代表股份8,726,0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0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
份8,726,0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0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26人,代表股份8,726,0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082%。
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706,627,86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25,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6,598,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6194%;
反对2,127,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380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98,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四军、王秀淼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