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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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3-05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清哲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清哲投资”)出具的《关于买卖上海市天宸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清哲投资在实施增持期间,由于误操作卖
出 1,3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2%,出现《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短线交易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情况
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9)及相关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清哲投资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自《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起)继续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股份不
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清哲投资于自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
从 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合计增持了公司股票 2,925,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清哲投
资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实施股票增持过程中,由于将买卖方向输
入错误,在交易下单时将 1 笔股票“买入”误操作为股票“卖出”,
导致误卖出公司股票 1,300 股,成交价格为 10.17 元/股。清哲投资
当日平均买入价格为 10.26 元/股。清哲投资在增持期间进行卖出交
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卖出价-11 月 13 日买入价均价)×卖出股份数量=(10.17 元
/股-10.26 元/股)×1,300 股=-117 元。
   三、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清哲投资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
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
所得收益。”按照上述规定,本次误操作导致的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
清哲投资无需向公司上缴收益。
投资已经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
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
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
再次发生。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
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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