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推荐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
行了审查,现将相关意见发表如下:
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推荐的马福斌先生、杨自全先生、邹吉虎先生、唐家财先
生、杨艳军先生、李红书女士、张艳婷女士、程士国先生、马子红先生和杨继伟
先生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
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
人本人同意。
经审查,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发现程士国先生、马子红先生和杨继伟
先生等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独立性要求,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综上,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推荐的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无异议,并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提名马福斌先生、杨
自全先生、邹吉虎先生、唐家财先生、杨艳军先生、张艳婷女士和李红书女士为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议提名程士国先生、马子红先生和杨继伟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页无正文,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委员签字:
马子红 王璟逾 纳超洪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