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3-06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
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
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份的 31.062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660,18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0.88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336,1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8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336,1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801%。
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 的议案进
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978,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56%;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423%;反对 1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5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伦(海口)律师事务所的覃炜律师、初月平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