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8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及《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情况
方式,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具体如下:
若鹏先生、关正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王亚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长,选举李红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继续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于璐瑶女士。
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卫婵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雷
先生、赵晓辉先生、傅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3
年10月2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张银权先生及李乾先生共
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
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
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二)第四届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杨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四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
任王亚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红燕女士、薛震先生、董振华先生、高军先生、
孙占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潘香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凤侠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王亚龙先生、李红燕女士、薛震先生及董振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
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
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潘香婷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潇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
潇宇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协助董事会秘书
履行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潇宇女士的简历详见
附件。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
电话:029-88338844-6050
邮箱:ir@ltom.com
邮编:710114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高军先生、孙占义先生、潘香婷女士、陈凤侠女士、陈潇宇女士的简历
高军:男,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本科毕业
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1996年2月至1998年5月任咸阳
偏转集团公司海外部报关员;1999年6月至2007年5月任陕西同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办公室主任;2007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西安鸿瑞光显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西安美辰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
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军先生通过共青城青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315,15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孙占义:男,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本科毕
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12年7月
任咸阳偏转集团公司销售业务员;2012年8月至2014年4月任河北捷盈业务部和资材
部部长;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任重庆宇隆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
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占义先生通过共青城麒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潘香婷:女,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本科毕
业于陕西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任台
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设计工程师;2010年9月至2014年6月任西安美辰照
明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5年3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香婷女士通过共青城青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57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凤侠: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本科毕
业于合肥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20年5月先后担任上
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成本科长、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和比亚迪汽车有
限公司总账会计师;2020年5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22年7月至
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凤侠女士通过共青城青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52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潇宇:女,199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本科
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曾就职于深圳
市聚飞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深圳市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潇宇女士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