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9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 99 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00,126,78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4.869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402,437,585 股;其中,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1,568,870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亚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
场主持,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由副董事长李红燕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关于选举王亚龙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红燕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薛震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振华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范奇晖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马若鹏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关正辉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关于选举卫婵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珏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于璐瑶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祥高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关于选举杨雷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赵晓辉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傅斐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 数 (%) 数 (%)
号
关于选举王亚龙为公司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红燕为公司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薛震为公司第
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振华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范奇晖为公司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马若鹏为公司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关正辉为公司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卫婵为公司第
议案
关于选举王珏为公司第
议案
关于选举于璐瑶为公司
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祥高为公司
的议案
关于选举杨雷为公司第
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赵晓辉为公司
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傅斐为公司第
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许晶迎、陈墨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