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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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楼墨尔本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HONG DANIEL 先生
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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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46,131,288 99.9727 39,800 0.0273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号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林沈纬、曹化宇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网络投票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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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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