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23-042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11月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11月1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说明: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3,70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
月22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11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年11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 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11月14日至登记日:2023年11
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海安市城东镇恒联路88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洪梅、吕慧
咨询电话:0513-88869066
传真电话:0513-8886906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