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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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3-071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有 2 人离职、3 人调动,公司
将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171,464 股回购注销。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0 月 31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529,129,329 股调整为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
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
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信函方式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冯祺琨
  联系电话: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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