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本次授权事项有利于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本次授权内容
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
合公司本次发行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事项。
独立董事:王亚卡 胡剑锋 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