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3—075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三)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褚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
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名,代表股份
总数的 0.1808%。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6
名,代表股份 1,007,1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808%。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
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以
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如下: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3,883,4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 99.9968%;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5,1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8.8085%;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9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