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
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王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
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补选王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王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
情况,王鹰先生具备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何军红 杨皎鹤 马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