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2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选举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举张慧春先生、王同春先生、本杨森(Bernardus Johannes Gerardus Janssen)先生、
王助贫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晶先生、陈飞勇先生、胡洪
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杨向平先生、张英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张慧春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
武汉大学(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工学博士。1987年7月至1994年3月历任北京市
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水环境室工程师、主任,数学模型室主任;1994年4月至1995
年1月任香港龙裕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995年2月至2004年6月历任德和威
(DHV)北京代表处副代表、首席代表,2001年1月至2004年6月兼任德和威(北
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4年7月至2007年8月担任金科有限董事长兼
总经理,自2007年9月至2012年11月负责金科有限的战略管理,2012年12月至2018
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20
年1月起兼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智慧水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聘期五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慧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070,700股,持股比例为
通过 Victorious Joy Water Services Limited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张慧春先
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同春先生,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化学
工程系碳素材料专业工学学士,浙江大学高分子物理化学专业理学硕士;IWA(国
际水协会)、AWWA(美国水工协会)和中国膜协会(MIAC)会员,中国纳滤联
盟技术委员会副主任。1987年7月至1991年8月任教于东北大学化学系;1991年9月
至1994年9月担任法国苏伊士(SUEZ)水务集团澳门SAAM化验研究中心水处理及
膜滤工艺技术研发工程师;1994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苏伊士中法水务东莞新纪元
微膜滤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法水务(澳门)水处理工艺与膜滤技术高级技术
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任加拿大泽能环保公司(ZenonEnviromentalInc.)中
国首席代表;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任通用电气(GE)水处理及工艺过程处理集
团大中华区淡化与水再生利用总监。2007年3月至2014年12月,担任金科有限副总
裁;201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2016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同春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刘丹枫持有公司
股份3,547,800股,持股比例为2.88%。王同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本杨森(Bernardus Johannes Gerardus Janssen)先生,1955年3月出生,荷
兰 国 籍 ; 美 国 迈 阿 密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1984 年 1 月 至 1989 年 1 月 历 任 荷 兰
VolkerStevin建筑公司首席预算师/项目工程师、建造项目经理;1989年2月至1990年
企业战略部主管;1992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荷兰DHV集团工程总包及风险部副经
理;1997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荷兰DHV集团国际水及环境部经理;2002年1月至
总监,2007年9月至2012年11月担任金科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
年8月担任金科有限副总裁。2012年12月至2019年12月兼任ABAPCorporationLimited
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清洁水公司(CleanWaterHoldingsLtd.)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洁水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51,700股,持股比例为4.83%,
本杨森先生为清洁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杨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王助贫女士,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理工大学
水工结构专业博士,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
家、首都水环境治理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北京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专业委
员会委员。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中交集团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
目经理;2003年5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2003年11
月至2008年9月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处主任科员;2008年9月至2009
年8月任北京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副处长;2009年8月至2013年6月任北京市水务局
规划计划处副处长;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任首都水资源协调委员会筹备工作办公
室秘书处处长兼北京市水务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21年9月任北控水
务集团副总裁,2021年10月起至今任北控水务集团高级副总裁。2016年11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助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助贫女士除在北控水务集
团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
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晶先生,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理工大学
(现江苏大学)管理工程硕士。1997年6月至2007年11月任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及财务总监等;2000年5月至2008年1月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英奇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晶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飞勇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日本东京工业
大学土木工学专业博士学位。1987年7月至1993年10月任中国长江科学院助理工程
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6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日本株式会社建设技术研究
所研究员、主任研究员、技师长;2019年5月至今,担任山东建筑大学资源与环境
创新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飞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
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洪营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日本横滨国立
大学物质工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1994年6月至2000年3月任日本丰桥技术科
学大学生态工程系助理教授、副教授;2010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清华大学深圳研
究生院副院长;2014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2000年4月至
今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2023.6至今任清华大学秀钟书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洪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洪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
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监事会成员简历
贾凤莲女士,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
制浆造纸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4年3月任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技术
工程师;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任北京市新水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
场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经营管理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凤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900股,持股比例为
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向平先生,194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荷兰Delft大学
国际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卫生工程专业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7年8月至
至1995年5月历任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筹建处副处长、污水处理厂厂长;1995年6
月至1999年4月任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副总工程师;1999年5月至2002年6月任北京排
水公司经理;2002年7月至2010年4月任北京排水集团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9年3
月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向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
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英辉先生,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香港
城市大学金融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美国加州州立大学东湾分校工商管理专业,
获理学学士学位。2020年7月至今,任职于美怡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助理,
于利欣水务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担任公司秘书,2018年1月
至2020年6月,任职于保华嘉泰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英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英辉先生除在利欣水务服
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