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9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
月14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7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络投票的股东221人,代表股份13,283,9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331%。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以外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13,829,9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46,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1人,代表股份13,283,921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1%。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定其报酬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84,71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4%;
反对1,650,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64%;弃权12,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16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774%;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8%。
表决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同意284,71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4%;
反对1,650,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64%;弃权12,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16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774%;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8%。
表决结果:通过
投票情况:同意284,71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4%;
反对1,650,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64%;弃权12,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16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774%;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