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6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份总数的比例(%) 47.92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492,451,648 99.0078 14,956,163 0.9922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505,193,011 99.8530 2,214,800 0.147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修订《公司章 63,652,151 80.9738 14,956,163 19.0262 0 0.0000
程》的议案
关 于 改 聘 会 计 师 76,393,514 97.1824 2,214,800 2.8176 0 0.0000
事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 同意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二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
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方世扬、聂建胜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