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6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公司债券的
注册申请,同时要求公司积极推进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
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上述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案文件
光明地产《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