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
相关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因此,我
们同意聘任赵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周瑞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刘倩、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