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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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
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主持为监事会主席李煜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有效增强
激励对象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有序实施,公司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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