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
知以信息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本
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80 名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39.0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7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0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
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
关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
因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
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
议有效期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保持不变。董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延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确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2023 年 2 月 6 日、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调整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工作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述授权有效期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
起延长 12 个月。
董事会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延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